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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四軍標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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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四軍標語
新四軍標語為江蘇省文物保護單位、紅色旅游經(jīng)典景區(qū)。

新四軍標語,在宜興市張渚鎮(zhèn)祝陵村。1982年3月江蘇省人民政府公布為省級文物保護單位。

標語寫于1946年的農(nóng)歷八月十三日,那時候,新四軍蘇浙軍區(qū)主力部隊奉命從蘇浙根據(jù)地渡江北撤近一年。國民黨政府在宜溧、太滆等地區(qū)重建了縣、區(qū)、鄉(xiāng)(鎮(zhèn))三級政權和黨、軍、警、特組織,保甲制度也重新恢復了起來,“中央軍”、“還鄉(xiāng)團”不斷地“清剿”共產(chǎn)黨地下組織和新四軍留守武裝,迫害干部家屬和軍烈屬。

為了打擊敵人的囂張氣焰,鼓舞人民群眾的革命斗志,留守在宜南山區(qū)的新四軍武工隊,在陳立平、張之宜等領導下,開展了艱苦的對敵斗爭。1946年農(nóng)歷八月十三日深夜,新四軍武工隊五男一女,潛入祝陵村沿街住戶閔宜大家,在其西墻用紅色顏料自右至左寫下了:“要求國民政府取消特務機關,釋放愛國政治犯!”兩行大字,落款:蘇浙新四軍。標語長5.85米,高1.30米。第二天上午,大幅的標語吸引了趕集的鄉(xiāng)民爭相觀看,議論紛紛,產(chǎn)生了巨大的影響。

國民黨政府獲悉后派軍警對閔宜大進行了嚴刑拷打,想逼其說出標語的由來,但最后無功而返,只得命其將標語鏟掉。閔宜大回家后,用黃泥將標語涂抹,敷衍過關。不久,由于黃泥逐漸脫落,標語重又顯現(xiàn)出來。

建國后,人民政府十分重視江蘇境內唯一留存至今的新四軍標語的保護,安裝了保護框。2000年又對標語進行了清洗防霉處理。但由于多年來風雨的侵蝕和自然損壞,目前標語文字已大部分模糊不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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