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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麗水市歷史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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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開皇九年(589),臨海、永嘉二郡并入東陽郡之遂昌縣域置處州,因處士星見于分野而名,其域相當于今溫、麗、臺三市。

隋開皇十二年(592),改處州為括州。

大業(yè)三年(607),改括州為永嘉郡。

唐武德四年(621),復為括州,并分設括蒼、麗水縣。

上元二年(675),臺州、溫州相繼另置,此后括州之域即相當于今之麗水市。

唐天寶元年(742),改括州為縉云郡,之后又曾改為處州、處州路、處州府等。

自明景泰三年(1452)始,處州府轄麗水、松陽、龍泉、遂昌、縉云、青田、云和、宣平、景寧、慶元10縣。

民國初廢府,縣歸新置的甌海道所轄。

1935年起,置行政督察區(qū),先后稱第九、第六、第七行政督察區(qū)。

1949年5月,置麗水專區(qū)。

1952年,麗水專區(qū)撤銷。

1963年,復置麗水專區(qū)。

1968年,改為麗水地區(qū)。

2000年5月,撤銷麗水地區(qū),設立地級麗水市,同時撤銷縣級麗水市,設麗水市蓮都區(q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