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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紅河州蒙自市歷史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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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自,兩漢屬益州郡賁古縣地。

三國蜀漢屬興古郡賁古縣地。

晉屬興古郡隸寧州。

宋、齊屬梁水郡梁水縣地,隸益州。

梁朝仍之。

陳、隋屬昆州地,隸南寧州總管府。

宋大理前期屬巴甸地,隸通海都督府,后隸秀山郡。

元憲宗七年(1257)設目則千戶,隸阿僰萬戶府。

元至元元十三年(1276)改為蒙自縣,開始有蒙自之名。

明弘治十五年(1502)改土歸流,仍為蒙自縣,隸臨安府。

明正德三年(1508)置新安御,皆隸臨安衛(wèi)。

明正德六年(1511)省安南長官司入蒙自縣。

1648年李定國改蒙自為樂新縣。

清順治十年(1653)復改為蒙自縣,清康熙四年(1665)析縣東南地置開化府。

清康熙二十五年(1686)裁新安御,改置千總把總外委存城,隸臨元鎮(zhèn)。

清光緒十三年(1887)據《中法續(xù)議商務專條》開為商埠,設蒙自關,改隸臨安開廣。

1913年置蒙自道。

1929年裁蒙自道,直隸云南省政府。

1939年置隸云南省第三行政督察專員公署。

建國后,1950年隸蒙自專區(qū),蒙自為行署駐地。

1957年蒙自專區(qū)與紅河哈尼族自治區(qū)合并,建紅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州府駐蒙自。

1958年蒙自縣撤銷改為蒙自聯(lián)社,由個舊市領導。

州府遷個舊市。

1959年10月恢復蒙自縣。

1961年改屬紅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

2010年9月10日,民政部批復同意撤銷蒙自縣設立蒙自市,名稱沿用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