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時,屬開化府安平廳逢春里、永平里。
清光緒二十三年(1897年),安平廳設(shè)置老卡和新店2個對汛,專管防務(wù)和外交。
民國時期,分別由河口對汛督辦公署所轄。
1949年12月,橋頭解放。
1950年,為河口市橋頭鎮(zhèn);同年5月改為橋新卡區(qū)。
1951年,改為第二區(qū),原屬橋頭的小壩子、田灣另設(shè)小壩子街道辦事處。
1954年10月,小壩子街道辦事處改為第四區(qū)。
1958年,成立紅旗公社。
1959年,小壩子劃入馬關(guān)縣。
1962年,改為橋頭區(qū)。
1969年,改為橋頭公社。
1984年,橋頭公社改為橋頭區(qū)。
1988年1月28日,置橋頭苗族壯族鄉(xiā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