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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拉薩市歷史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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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上曾將拉薩譯寫過惹薩、羅娑、羅些、拉撒、袷薩、喇薩等。

唐貞觀七年(633),雅隆部落的松贊干布在拉薩建立了吐蕃王朝。

定都前的拉薩是一片沼澤荒地,定都后,筑宮堡、修河道、建寺院,奠定了拉薩城市雛形。

大昭寺即在這一時期建造,山羊負土填湖的典故是建寺過程中一段傳說。

藏語羊叫“惹”,土為“薩”,由于大昭寺是最早的建筑,人們便以“惹薩”作為以大昭寺為中心的這一城市的名稱。

漢文史籍把“惹薩”一般譯為“邏娑”“邏些”。

隨著佛教的興盛,“拉薩”之名隨之興起,并取代原有的名稱。

自松贊干布始,吐蕃政權(quán)傳9代贊普(藏王),均以拉薩為首府。

14世紀初期,帕木竹巴先后征服止貢巴、雅桑巴和蔡巴,進而掌握了全藏統(tǒng)治大權(quán)。

帕竹在西藏建立13個大宗,拉薩屬內(nèi)鄔宗。

15世紀初,喇嘛教格魯派(黃教)以拉薩為據(jù)點逐步統(tǒng)一全藏,形成政教合一的統(tǒng)治局面。

明崇禎十五年(1642),五世達賴在拉薩建立噶丹頗章政權(quán)。

清順治九年(1652),五世達賴赴京,受到清廷的隆重接待和冊封,次年返藏。

以達賴為首的西藏地方政權(quán)的力量得到進一步加強,拉薩作為西藏地方首府,從此一直延續(xù)下來。

康熙五十八年(1721),清廷在拉薩設(shè)置駐藏辦事大臣。

乾隆十六年(1751),又在拉薩建立噶廈政府,并授權(quán)達賴管理西藏地方行政事務(wù)。

1951年,西藏和平解放前后,拉薩墨本管轄拉薩市區(qū)中心部分(林廓路以內(nèi));雪巴列空管轄拉薩市郊洛麥溪、朗如溪、札什溪、折布林溪、蔡溪、蚌堆(仲堆)溪、列烏溪、南木杰崗溪、隆巴溪、札溪、昌谷溪、聶當溪、江溪、東嘎宗、南木吉才溪、曲隆溪、古崩堂溪、德慶宗等18宗溪。

中央人民政府與西藏地方政府通過和平談判。

1951年5月,在北京正式簽訂《中央人民政府與西藏地方政府關(guān)于和平解放西藏辦法協(xié)議》。

10月,人民解放軍到達拉薩,設(shè)拉薩直轄區(qū)。

1956年,設(shè)拉薩辦事處,屬西藏自治區(qū)籌備委員會管轄。

1960年,設(shè)拉薩市,是西藏自治區(qū)的首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