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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阿勒泰地區(qū)吉木乃縣歷史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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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乾隆二十四年(1759),清平定大小和卓叛亂,統(tǒng)一新疆后,吉木乃隸屬塔爾巴哈臺參贊大臣管轄。

清同治六年(1867),清設布倫托海辦事大臣兼領塔城、阿爾泰事務,屬之。

八年(1869),撤布倫托海辦事大臣,阿爾泰歸科布多參贊大臣管轄,屬之。

光緒三十二年(1906),科布多、阿爾泰分治,吉木乃始屬阿爾泰辦事大臣管轄。

1916年,設吉木乃縣佐。

1930年,吉木乃縣佐升格為縣,隸屬阿山行政區(qū)。

1950年,屬阿山專區(qū)。

1954年,隸屬阿勒泰專區(qū)。

1970年,屬阿勒泰地區(q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