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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和田地區(qū)和田縣歷史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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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代前期屬西域三十六國的于闐國地。

西漢神爵三年(前59)屬西域都護(hù)府領(lǐng)治。

東漢屬西域長史府領(lǐng)治。

唐貞觀二十二年(648)置于闐鎮(zhèn),為安西四鎮(zhèn)之一。

上元二年(675)置毗沙都督府。

宋景德三年(1006)屬喀喇汗王朝管轄。

南宋嘉定五年(1212)屬西遼。

元至元中,建立斡端宣慰司都元帥府。

明屬葉爾羌汗國管轄。

清乾隆二十四年(1759),于伊里齊設(shè)辦事大臣,受葉爾羌辦事大臣節(jié)制。

光緒九年(1883)屬和闐直隸州。

隸喀什噶爾道。

1913年1月8日,改和闐直隸州為和闐縣,與于闐縣、洛浦縣同屬喀什噶爾觀察使公署管轄。

1919年5月從和闐縣析出墨玉縣。

1920年屬和闐道。

1928年屬和闐行政長官公署。

1943年屬新疆省第七區(qū)督察專員公署。

1949年12月和闐解放。

1950年6月,成立和闐縣,歸和闐專員公署管轄。

1953年調(diào)整為11個區(qū),1955年合并為9個區(qū)。

1959年,和闐縣更名為和田縣。

1979年12月,建立和田縣人民政府,屬和田地區(qū)行政公署管轄。

1984年6月,將和田縣的和田鎮(zhèn)、肖爾巴格公社、拉斯奎公社及良種場劃歸新析設(shè)的和田市管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