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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博爾塔拉州博樂市歷史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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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貞觀九年(635年),博樂屬五呦防轄區(qū)。

二十三年(649年),在西突厥地區(qū)設(shè)瑤池都督府,今博樂市境隸瑤池都督府管轄。

顯慶三年(658年),撤瑤池都督府,在博爾塔拉河流域設(shè)雙河都督府,今博樂市境隸屬雙河都督府。

長安二年(702年),在庭州設(shè)北庭大都護府,雙河都督府歸北庭大都護府節(jié)制。

天寶十五年(756年),博樂被葛邏祿人占據(jù)。

宋紹興二年(1132年),耶律大石建立西遼王朝,曾在境內(nèi)建李羅城(博樂)成為戍守與商務活動的場所,有孛、不刺、怕刺、博落脫兒等不同漢譯。

嘉定十二年(1219年),漠北蒙古大汗成吉思汗西征,途徑博樂。

寶慶元年(1225年),成吉思汗分封諸子時,將博爾塔拉河-帶分給三子窩闊臺。

淳祐十二年(1252年),蒙古汗為窩闊臺汗后裔劃分封地疆界,金山之陽、天山之陰的海押主歸海都領(lǐng)轄。

博樂在其統(tǒng)治范圍之內(nèi)。

元中統(tǒng)五年(1264年),忽必烈為統(tǒng)治西北地區(qū),在阿力麻里(今伊犁霍城附近)設(shè)中書省,博樂歸其管轄。

大德十年(1306年),察合臺篤哇盡收海都生前所占察合臺汗國領(lǐng)地,博樂亦成其封地。

明永樂六年(1408年),瓦刺勢力擴展至天山西部,今博樂市境逐漸成為瓦剌的牧地。

崇禎十六年(1643年),準噶爾蒙古占據(jù)今博樂市境。

清乾隆三十二年(1767年),察哈爾營分為左、右翼、路設(shè)8個佐領(lǐng),每翼4旗。

今博樂系新昂吉右翼。

由設(shè)在伊犁的察哈爾領(lǐng)隊大臣管轄。

1920年1月7日,批準列為三等縣,仍由伊犁道管轄。

10月,正式由精河縣析出設(shè)縣治,名博羅塔拉縣。

1938年,將察哈爾新舊昂吉的領(lǐng)隊總管和章京裁撤,改為區(qū)、村制,設(shè)蒙、哈2個區(qū),13個村。

博羅塔拉縣由伊犁專員公署管轄。

1942年全縣劃分為3個區(qū),21個村,1個街長辦事處。

1944年9月,伊、塔、阿三區(qū)革命爆發(fā),翌年成立博樂總管府,7月25日正式改為博樂縣政府。

1950年8月,成立博樂縣,屬伊犁地區(qū)管轄,下設(shè)3個區(qū)、16個鄉(xiāng)。

1954年7月13日,博爾塔拉蒙古自治區(qū)成立(1952年2月改自治州),博樂歸其管轄。

1958年,全縣成立8個以鄉(xiāng)為單位的小公社和1個以區(qū)為單位的大公社。

1959年1月16日,撤銷博樂縣縣級辦事機構(gòu),保留博樂縣名稱,由州人民委員會直接領(lǐng)導原博樂縣所屬區(qū)、鄉(xiāng)。

1962年11月7日,恢復博樂縣行政機構(gòu)。

至1966年,全縣轄博樂鎮(zhèn)、煉原、紅旗、勝利、星火4個公社、前進牧場和縣良蘩場。

1983年,縣轄1鎮(zhèn)、1區(qū)公所,4公社,1牧場,共37個大隊,128個生產(chǎn)隊(含牧場生產(chǎn)隊26個),28個村民委員會,個居民委員會。

1985年6月4日,撤銷博樂縣建立博樂市(縣級市)。

下轄3個辦事處,1個區(qū),4個鄉(xiāng),1個牧場,1987年成立小營盤鎮(zhèn),1989年成立達勒特鎮(zhèn),市管轄鎮(zhèn),3鄉(xiāng),3個街道,2個牧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