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潘縣歷史悠久,據(jù)縣志記載:禹貢梁州之域,周氏羌地。
漢(漢元鼎年間)置湔氐道,屬蜀郡。
后漢因之,晉改置升遷縣,屬汶山郡,后廢。
后魏為吐谷渾地。
后周天和元年始置扶州總管府及龍涸郡嘉誠縣,隋開皇初廢。
唐武德元年(公元618年)復嘉誠縣,置松州(因城四周廣被松樹,樹高林密,繁茂崢嶸,故名)。
貞觀二年置都督府,督羈縻二十五州,后多至一百有四州,皆生羌部落,屬隴右道。
永微改屬劍南道,天寶初改交川郡。
乾元初復曰松州。
廣德初陷于吐番,宋仍為吐番地。
元屬吐番等處宣慰司。
明洪武十二年(公元1379年)置松州、潘州(潘州依當時吐番首領(lǐng)潘羅支得名)二衛(wèi),尋并為松潘衛(wèi),十三年(公元1380年)罷衛(wèi),二十年(公元1387年)罷州,改松衛(wèi),屬龍安府。
雍正九年(公元1731年)裁衛(wèi),改置松潘廳。
乾隆二十五年(公元1760年)升為松潘直隸廳(直隸四川。
1914年,改為松潘直隸廳為松潘縣,相沿迄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