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漢置翟道、淺水二縣,東漢末廢。
十六國后秦在今縣南置中部縣,北魏兼置中部郡,并分西北部地置狄道縣。
西魏大統(tǒng)九年(543)中部郡、縣遷至縣境杏城(今橋山鎮(zhèn)南的南城),北周改狄道縣為利人縣,后廢。
隋開皇九年(589)因避文帝父楊忠名諱改中部縣為內(nèi)部縣;大業(yè)三年(607)內(nèi)部縣遷治今址。
唐武德二年(619)復(fù)稱中部縣,并在縣城兼置坊州。
蒙古至元六年(1269)撤銷坊州,縣屬鄜州。
1914年屬榆林道。
1928年直屬省。
1944年因縣城北橋山上有中華民族始祖軒轅黃帝陵,改名黃陵縣。
1948年3月全縣解放,屬黃龍分區(qū)。
1950年屬延安專區(qū)。
1968年屬延安地區(qū)。
1996年屬延安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