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5年9月,屬章丘縣新建的黌山區(qū)。
1950年9月,黌山區(qū)改為第九區(qū)(后又改名為相公莊區(qū))。
1958年3月,撤區(qū)并鄉(xiāng),改建為縣轄相公莊鄉(xiāng)。
1958年9月,實行“政社合一”體制,相公莊鄉(xiāng)建相公莊公社。
1958年12月,相公莊鄉(xiāng)撤銷并入明水公社。
1961年3月,原相公莊公社由明水公社分出,恢復公社建制。
1966年后,改名相公公社,1978年恢復原名。
1984年2月,改為相公莊區(qū),下設5個鄉(xiāng)。
1985年建立相公莊鎮(zhèn),下設5個辦事處,57個行政村。
2015年8月21日,山東省人民政府發(fā)布《關于同意調整章丘市部分行政區(qū)劃的批復》(魯政函民字〔2015〕18號),撤銷相公莊鎮(zhèn),以其原行政區(qū)域設立相公莊街道辦事處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