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為陽國。
西漢置陽都縣,屬城陽國。
西晉屬東莞郡。
東晉廢陽都縣,地屬發(fā)于莒縣,即丘、臨沂等縣。
東隋代屬瑯琊郡。
唐、宋、元、明、清今境大部屬沂水縣。
1913年今沂南縣境分屬岱南邊的沂水、莒縣、蘭山等縣。
1936年屬山東省第三行政督察區(qū)。
1939年抗日民主政權(quán)析沂水縣之南區(qū)鄉(xiāng)建立中共沂蒙縣委,稱南沂蒙。
1940年3月改稱沂南縣行署(縣級)。
1941年2月,沂南縣屬沂蒙專區(qū)。
1942年6月屬魯中行政區(qū)(沂蒙專區(qū))。
1945年7月屬魯中行政區(qū)沂蒙專區(qū)。
1948年7月屬魯中南行政區(qū)第二專區(qū)。
1943年屬魯中南行政區(qū)沂蒙專區(qū)。
1950年5月屬沂水專區(qū)。
1953年8月屬臨沂專區(qū)。
1958年11月,沂南縣撤銷,轄區(qū)并入沂水、臨沂、蒙陰、莒縣四縣。
1961年8月恢復(fù)建制。
1967年隸屬臨沂地區(qū)。
1994年12月起,隸屬臨沂市,并沿用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