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代以前,三莊境內的行政區(qū)劃,無史料可考。
元代設巡檢司,明、清代屬觀蘭鄉(xiāng),民國元年設立三莊區(qū),建國后因之。
1958年1月撤區(qū),建三莊鄉(xiāng)。
同年8月成立幸福人民公社。
1963年恢復三莊區(qū),轄8處公社。
1971年3月分為三莊、豎旗山兩個人民公社。
1985年,改三莊人民公社為三莊鎮(zhèn),轄36個行政村;改豎旗山人民公社為豎旗山鄉(xiāng),轄26個行政村。
1992年12月7日國務院批準建立縣級行政區(qū),同時建立東港區(qū)三莊鎮(zhèn)人民政府,轄36個行政村,4.4萬人。
2000年12月將原豎旗山鄉(xiāng)劃為三莊鎮(zhèn),至此三莊鎮(zhèn)轄62個行政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