戰(zhàn)國時(shí)秦在今鹽池縣置昫衍縣,是寧夏最早的縣級建置之一,今縣北張家場存遺址,《史記》“秦惠文王游”即此。
秦漢因之,屬北地郡。
北魏統(tǒng)一北方后,置西安州,鹽池全境屬其管轄。
西魏恭帝元年(554)改西安州為鹽州直至西夏。
唐神龍年間(706)在今惠安堡老鹽池村置溫池縣,得名于“溫泉鹽池”,上隸靈州。
宋代先后屬西夏國靈州、鹽州。
明代,鹽池為邊防重地,境內(nèi)先后修筑河?xùn)|墻(二道邊)、深溝高壘(頭道邊),以防備蒙古族入侵。
正統(tǒng)二年(1437),稱哨馬營,在頭道邊外。
弘冶七年(1494)改筑于頭道邊內(nèi),稱花馬池營,即今鹽池縣城。
弘治十五年(1502)又置為花馬池守御千戶所,正德元年(1506)又改守御千戶所為寧夏后衛(wèi),治花馬池城。
清雍正三年(1725),廢寧夏后衛(wèi),改稱花馬池分州,屬靈州。
1913年,改花馬池分州為鹽池縣,屬寧夏府。
此后,縣名沿用至今,只是上隸關(guān)系有變。
1936年,中國工農(nóng)紅軍西征部隊(duì)解放鹽池縣大部,建立鹽池縣蘇維埃政府,后改為抗日民主政權(quán),屬陜甘寧邊區(qū)三邊分區(qū)。
隨之,寧夏省國民政府將鹽池縣政府遷到惠安堡,直至1949年寧夏全境解放,兩個(gè)鹽池縣并存的局面結(jié)束。
1954年屬甘肅省銀川專區(qū),由河?xùn)|回族自治區(qū)代管。
1955年屬甘肅省吳忠回族自治州。
1958年直屬寧夏回族自治區(qū)。
1972年屬銀南地區(qū)。
1998年屬地級吳忠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