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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各縣市區(qū)歷史沿革

南朝齊析海陽縣置程鄉(xiāng)縣,至宋初設梅州500多年間,州、縣皆無城。

南漢乾和三年(945),于程鄉(xiāng)設敬州,領程鄉(xiāng)一縣。

北宋開寶四年(971)改稱梅州。

明代撤梅州復設程鄉(xiāng)縣,清雍正十一年(1733)升為嘉應直隸嘉應州。

1912年,嘉應州改為梅縣,1937年,梅縣整編區(qū)鄉(xiāng),縣城稱為梅城鎮(zhèn)。

1949年5月,梅縣解放后設置新政區(qū)時,縣城仍稱梅城,但政區(qū)則稱城內區(qū)。

1950年3月,復稱梅城鎮(zhèn)。

1958年9月至11月,實行公社化,梅城鎮(zhèn)改稱梅城衛(wèi)星人民公社。

1959年1月改名梅城人民公社。

1975年8月,梅城鎮(zhèn)改為梅州鎮(zhèn),仍隸屬梅縣。

1978年12月,梅州鎮(zhèn)從梅縣分出,設立梅州市(縣級),隸屬梅縣地區(qū)。

1983年6月,梅縣和梅州市合并,設立梅縣市,同年9月改稱梅縣市。

1988年1月,經國務院批準,梅縣地區(qū)改設梅州市(地級),同年3月,撤銷梅縣市,恢復梅縣建置,原梅縣市的行政區(qū)域分設為梅縣和縣級梅江區(qū),梅江區(qū)由原梅縣市城區(qū)5個辦事處(金山、東山、黃塘、五洲、江南)和城郊5個鄉(xiāng)鎮(zhèn)(城北、東郊、西郊鄉(xiāng)和長沙、三角鎮(zhèn))組建而成,為梅州市直轄縣級區(qū),隸屬梅州市。

[詳細]

南朝齊析海陽縣置程鄉(xiāng)縣。

南漢乾和三年(945),于程鄉(xiāng)設敬州,據(jù)北宋樂史《太平寰宇記》注:“敬州或作恭州,非恭州,乃宋避廟諱而稱。”恭州一稱由此而來。

北宋開寶四年(971),為避諱宋太祖趙匡胤的祖父趙敬之名諱而改稱為梅州,仍領程鄉(xiāng)縣。

明初廢州留縣。

清雍正十一年(1733)置嘉應直隸州。

因境內有嘉應橋和產嘉應子(又稱梅子)得名。

宣統(tǒng)三年(1911)廢嘉應州,復置梅州。

1912年改梅州為梅縣。

1950年屬興梅專區(qū)。

1952年屬粵東行政公署。

1965年6月,興梅7縣從汕頭專區(qū)劃出,成立梅縣地區(qū)專員行署,梅縣隸屬梅縣專區(qū)管轄。

1978年12月,設置縣級梅州市。

1983年6月,梅州市(縣級)與梅縣合并,初期定名梅州市,10月改稱梅縣市。

1988年3月,梅縣市劃出附屬城部分地域建立梅江區(qū),原梅縣市復名梅縣。

2013年10月18日,撤縣設區(qū),設立梅州市梅縣區(qū)。

[詳細]

秦漢時,屬揭陽縣地。

東晉義熙九年(413)置義招縣,治今湖寮鎮(zhèn),屬義安郡。

隋大業(yè)三年(607),易名萬川縣,以境內河川眾多而名,仍屬義安郡。

唐武德四年(621)廢萬川入海陽縣(今潮州市)。

此后,歷宋、元及明前期,均為海陽縣光德鄉(xiāng)。

明成化十四年(1478)南部屬饒平縣。

明嘉靖五年(1526)析海陽、饒平2縣地置大埔縣,因治設大埔村(今茶陽鎮(zhèn)),故名,屬潮州府。

1914年屬潮循道。

1936年后屬廣東省第六行政督察區(qū)。

1947年屬第七行政督察區(qū)。

1949年5月14日大埔解放,屬廣東第六行政督察專員公署,同年10月,廣東省設立興梅專屬,大埔屬興梅專區(qū)。

1952年屬粵東行政區(qū)。

1956年屬汕頭專區(qū)。

1958年12月撤銷豐順縣,部分區(qū)域劃歸大埔。

1961年恢復豐順縣,同年大埔縣治遷湖寮。

1965年改屬梅縣專區(qū)。

1983年屬梅縣地區(qū)。

1988年改屬梅州市。

[詳細]

春秋戰(zhàn)國時期豐順縣境為百越地。

秦屬南?そ谊柨h。

趙佗自立為南越王以后,揭陽縣屬南越。

漢元鼎六年(前111),統(tǒng)一南越,豐順縣地仍屬南?そ谊柨h。

三國時屬孫吳地。

晉咸和六年(331),揭陽隸屬東官郡。

隋開皇十一年(591),置潮州府。

唐天寶初年曾一度改潮州府為潮陽郡,乾元初復潮州府。

宋宣和三年(1121),割海陽縣部分地域重新設置揭陽縣,仍隸屬潮州。

元至元十七年(1280),改潮州府為潮州路,海陽、揭陽仍屬潮州。

明洪武二年(1369),改潮州路為潮州府,管轄海陽、揭陽等縣。

崇禎初年設豐順營,置守備署于原通判城內。

清乾隆三年(1738),設豐順縣。

1914-1920年,屬潮循道。

1947年,屬廣東第七行政督察區(qū)。

1949年,屬興梅專區(qū),遷治湯坑鎮(zhèn)。

1953年,屬粵東行政區(qū)。

1956年,屬汕頭專區(qū)。

1959年,撤縣,分屬揭陽、大埔縣。

1961年,復縣,仍屬汕頭專區(qū)。

1965年,屬梅縣專區(qū)。

1970年,屬梅縣地區(qū)。

1988年,改屬梅州市。

[詳細]

古為百越(粵)地。

秦始皇三十三年(前214),屬南?埓ǹh,漢因之。

東晉咸和六年(331),由東官郡興寧縣管轄。

南齊時屬東官郡齊昌縣。

梁陳間屬梁化郡興寧縣。

隋先后歸循州、龍川郡管轄。

唐貞觀元年(627),復屬興寧縣。

北宋熙寧四年(1071),置長樂縣,因南越王趙佗在華城塔崗獅雄山筑有“長樂臺”而得名。

清雍正十三年(1735),屬嘉應州。

1914年,因與福建省、湖北省長樂縣同名,遂改稱五華縣,屬潮循道。

1936年,屬廣東省第六區(qū)行政督察專員公署,1949年初,改屬第九區(qū)行政督察專員公署。

1949年10月,屬興梅專區(qū)。

1952年,屬粵東行政區(qū)。

1956年,屬汕頭專區(qū)。

1965年6月,屬梅縣地區(qū)。

1988年1月,五華縣隸屬梅州市。

[詳細]

明朝嘉靖四十一年(1562)置平遠縣。

初隸江西贛州府。

明嘉靖四十三年(1564),還江、閩原析地,重組平遠縣,改隸廣東潮州府。

崇禎七年(1634),平遠縣析地組建鎮(zhèn)平縣(今蕉嶺縣)。

至此,平遠縣疆土格局確定,歷時四百余年僅有三次小變動。

清雍正十一年(1733),平遠縣改隸嘉應州。

1920年,平遠縣直屬于廣東省,接著改屬廣東東區(qū)綏靖公署,1936年8月,取消綏靖區(qū),平原屬第六區(qū)。

1949年改屬廣東第九行政督察區(qū)。

1949年5月22日,平遠解放,是年10月,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之后,隸屬興梅專員公署。

1952年6月,平遠、蕉嶺合署辦公。

1954年,平遠、蕉嶺恢復縣建制。

1956年,粵東行政公署被撤銷,分設惠陽、汕頭兩個專區(qū),平遠屬汕頭專區(qū)。

1958年至1961年,平遠縣和興寧縣分縣,分治后縣治仍設在大柘。

1965年,改隸梅縣地區(qū)行政專員公署。

1983年,撤銷人民公社,復區(qū)、鄉(xiāng)、村制。

1986年,撤區(qū)建鎮(zhèn)。

全縣設5鎮(zhèn)11個鄉(xiāng)。

1988年,改隸梅州市。

1995年鄉(xiāng)改設鎮(zhèn)建制,全縣有16個鎮(zhèn)。

2003年,撤銷超竹、茅坪、黃畬三鎮(zhèn),分別并入大柘、東石、仁居鎮(zhèn)。

2004年,撤銷壩頭鎮(zhèn),并入大柘鎮(zhè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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蕉嶺縣舊稱鎮(zhèn)平縣。

春秋戰(zhàn)國時屬“百越之地”。

秦始皇三十三年(前214),秦始皇發(fā)兵平南越,設南?,蕉嶺地屬南?埓ǹh。

漢高后呂雉五年(前183),分龍川縣為龍川、揭陽兩縣,蕉嶺地屬揭陽縣。

三國吳(222-280),蕉嶺地屬東官郡,仍屬揭陽縣。

晉太康元年(280),改東官郡為義安郡,仍屬揭陽縣。

東晉咸和六年(331),蕉嶺地屬義安郡之海陽縣。

南朝齊高帝建元元年(479),分海陽縣為海陽、程鄉(xiāng)兩縣,蕉嶺地屬程鄉(xiāng)縣。

南朝陳武帝永定元年(557),設潮州,以程鄉(xiāng)、海陽、潮陽屬之。

五代南漢乾和三年,置敬州,領程鄉(xiāng)縣。

宋太祖開寶四年(970年),改敬州為梅州,蕉嶺地屬梅州。

元世祖至元十九年(1282),升梅州為梅州路。

明太祖洪武二年(1369),廢梅州路,復稱程鄉(xiāng)縣,隸屬潮州府。

明嘉靖四十三年(1564),置平遠縣,隸潮州。

蕉嶺之置城地址古懷仁及其最富庶之石窟河平原,均屬平遠縣地。

明崇禎六年(1633),設置鎮(zhèn)平縣,隸屬潮州。

清雍正十一年(1733),升程鄉(xiāng)為嘉應州,領平遠、鎮(zhèn)平、興寧、長樂四縣。

清嘉慶十二年(1807),嘉應州為嘉應府。

清嘉慶十七年(1812),仍改為州,是為嘉應州鎮(zhèn)平縣。

1912年,中華民國成立后,廢嘉應州,鎮(zhèn)平縣隸屬廣東省直轄。

1914年,因河南省已先有“鎮(zhèn)平縣”,而更名為“蕉嶺縣”。

1949年5月14日,蕉嶺縣解放,6月,蕉嶺縣人民民主政府成立,隸屬興梅專區(qū)。

1952年,撤銷興梅專區(qū),蕉嶺縣隸屬粵東行政公署。

1952年8月,蕉嶺與平遠合縣,稱蕉平縣。

1954年3月,蕉平分縣,仍稱蕉嶺縣。

1956年2月,成立汕頭專署,撤銷粵東行署。

蕉嶺縣改隸屬汕頭專區(qū)。

1958年12月,蕉嶺與梅縣合并,稱梅縣。

1961年3月,蕉梅分縣,恢復蕉嶺縣建置。

1965年7月1日,梅縣專區(qū)從汕頭專區(qū)分出,成立梅縣地區(qū),蕉嶺縣隸屬于梅縣地區(qū)。

1988年1月,撤銷梅縣地區(qū),成立梅州市,蕉嶺縣隸屬梅州市管轄,一直沿用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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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晉咸和六年(331),分龍川縣部分區(qū)域置興寧縣。

南朝齊永明元年(483),劃興寧縣為興寧、齊昌兩縣。

南朝梁天監(jiān)年間,撤銷齊昌與雷鄉(xiāng)兩縣建置,將齊昌全境及雷鄉(xiāng)東部地并入興寧縣。

唐武德五年(622),又析興寧縣復置齊昌縣,后齊昌縣又廢,其地并入興寧縣。

唐天授二年(691),從興寧劃出原雷鄉(xiāng)地復置雷鄉(xiāng)縣。

五代南漢乾亨元年(917),又析興寧縣,并在舊齊昌縣境地設置齊昌府,興寧為其屬縣。

宋開寶四年(971),降齊昌府為齊昌縣。

宋天禧三年(1019)撤銷齊昌縣,其地歸屬興寧縣。

宋熙寧四年(1071),從興寧劃出西南部地域設置長樂縣。

元初霍山境地劃給龍川縣。

明嘉靖時現(xiàn)羅浮鎮(zhèn)大信地并入平遠縣。

1951年7月,平遠縣的大信鄉(xiāng)和豐順縣的坪畬鄉(xiāng)劃入興寧。

1958年11月,平遠縣并入興寧縣。

1961年1月,興寧、平遠復原建置。

1994年6月,撤銷興寧縣,設立興寧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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