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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湖市各街道鄉(xiāng)鎮(zhèn)歷史沿革

此地西周時屬州國。

從西漢至清代2100余年間,先后為州陵、江夏、玉沙、文泉縣的治所。

清乾隆二十八年(1763),沔陽州南境置文泉縣,縣治新堤鎮(zhèn),屬漢陽府。

民國元年(1912)改沔陽州為沔陽縣,縣治新堤屬湖北江漢道。

民國十五年(1926),廢道設(shè)新堤市,直屬湖北省政府。

之后至1949年,屬沔陽縣,其中抗日戰(zhàn)爭時期,設(shè)沔南縣,縣治新堤。

1949年5月,新堤和平解放,設(shè)沔陽專署新堤市新堤辦事處。

1949年11月改為新堤鎮(zhèn)。

1951年6月,成立洪湖縣,新堤為縣轄鎮(zhèn)。

1958年9月改稱新堤鎮(zhèn)人民公社,1961年5月恢復新堤鎮(zhèn)。

1987年撤消新堤鎮(zhèn),設(shè)新堤和茅江兩街道辦事處。

2001年2月,撤消茅江辦事處,并入新堤辦事處。

2001年新堤辦事處更名為新堤街道至今。

清光緒年間(1875-1908)屬沔陽州南鄉(xiāng)。

1929年9月分屬沔陽縣四、五區(qū)。

1946年10月分屬沔陽縣新堤鎮(zhèn)、汊溝鄉(xiāng)、沙口鄉(xiāng)。

1950年分屬新堤市新螺區(qū),沔陽縣十二區(qū)(小沙口)、十六區(qū)(汊河口)。

1951年6月分屬洪湖縣一、四、七區(qū),1956年8月屬中共洪湖縣委湖區(qū)部,轄楊嘴、閘口、洪獅3漁業(yè)鄉(xiāng)。

1958年楊嘴、閘口、洪獅3漁業(yè)鄉(xiāng)劃歸沙口公社。

1959年5月成立荊州專署洪湖水產(chǎn)養(yǎng)殖碭,轄楊嘴、閘口、洪獅、周河4分場。

1960年10月洪湖水產(chǎn)養(yǎng)殖場劃歸洪湖縣,改稱洪湖公社。

1961年5月改設(shè)洪湖區(qū),轄楊嘴、閘口、洪獅、周河4公社,1964年3月周河公社劃入監(jiān)利縣。

1975年3月復設(shè)洪湖公社。

1976年設(shè)洪湖漁業(yè)公社。

1980年更名為大口公社。

1982年4月復設(shè)洪湖漁業(yè)公社。

1984年3月恢復洪湖區(qū),轄遠景、楊嘴、閘口、洪獅4鄉(xiāng)。

1987年10月設(shè)濱湖辦事處,轄域為原洪湖區(qū)遠景鄉(xiāng)、楊嘴鄉(xiāng)、洪獅鄉(xiāng)及閘口鄉(xiāng)太馬湖漁場。

1997年10月洪獅漁業(yè)總場并入濱湖辦事處。

2001年更名為濱湖街道至今。

境域昔為監(jiān)利、嘉魚、沔陽三縣分轄,以界牌為界點,西部屬監(jiān)利縣螺山鄉(xiāng),東南沿江地帶屬嘉魚縣南復鄉(xiāng),北部濱湖區(qū)屬沔陽縣平豐鄉(xiāng)。

1949年分屬監(jiān)利縣螺山鄉(xiāng)、界牌鄉(xiāng),沔陽縣平豐鄉(xiāng)。

1950年劃屬新堤市新螺區(qū)。

1951年屬洪湖縣一區(qū),1956年改石碼頭區(qū)。

1958年屬郊區(qū)公社。

1961年屬郊區(qū)螺山公社、鐵牛公社。

1975年并為界牌公社。

1984年設(shè)界牌區(qū),轄螺山鎮(zhèn)、螺山鄉(xiāng)、鐵牛鄉(xiāng)、界牌鄉(xiāng)。

1985年11月裁界牌區(qū),螺山鎮(zhèn)升為縣轄鎮(zhèn)。

1987年改稱洪湖市螺山鎮(zhèn)至今。

西周屬州國。

西漢高祖五年前(202)屬州陵縣。

三國時期屬吳國。

西晉太康元年(280)復屬州陵縣。

西魏大統(tǒng)十七年(551)改屬建興縣。

隨大業(yè)三年(607)屬沔陽縣。

北宋乾德三年(965)屬玉沙縣。

明洪武九年)(1376)屬沔陽州。

清雍正十二年(1734),屬沔陽州永泰鄉(xiāng)黃蓬里。

清乾隆二十八年(1763)屬文泉縣。

乾隆三十年(1765)復屬沔陽州,光緒年間(1875-1908)屬沔陽州南鄉(xiāng)黃蓬鎮(zhèn)。

1912年屬沔陽縣南鄉(xiāng)。

1932年屬沔陽縣六區(qū)黃蓬鄉(xiāng)。

1935年屬五區(qū)黃蓬鄉(xiāng)。

1946年屬沔陽縣黃茅鄉(xiāng)。

1950年屬新堤市黃蓬區(qū)。

1951年屬洪湖縣一區(qū)。

1958年屬黃蓬公社。

1961年屬郊區(qū)。

1975年屬石碼頭公社。

1984屬石碼頭區(qū)。

1987年分屬洪湖市石碼頭辦事處、烏林鎮(zhèn)。

2001年石碼頭辦事處并入烏林鎮(zhèn)至今。

明洪武元年(1368)屬嘉魚縣10都又懷二里。

清光緒三十四年(1908)屬嘉魚縣第六自治區(qū)。

1931年屬嘉魚縣二區(qū)。

1937年屬嘉魚縣合洲鄉(xiāng)。

1941年置嘉魚縣龍口鎮(zhèn)。

1945年改龍江鎮(zhèn)。

1949年5月設(shè)嘉魚縣第四區(qū)。

1951年6月劃屬洪湖縣二區(qū)。

1956年改龍口區(qū)。

1958年9月成立龍口人民公社。

1961年復為龍口區(qū),下轄1鎮(zhèn)5公社。

1975年撤區(qū)并社,復為龍口公社。

1984年恢復龍口區(qū),下轄1鎮(zhèn)4鄉(xiāng)。

1987年7月改設(shè)洪湖市龍口鎮(zhèn)至今。

燕窩鎮(zhèn)域古屬沔陽、漢陽、嘉魚三縣分轄。

明洪武元年(1368)田家口屬嘉魚縣懷仁里,葉家邊、荷花地、劉家邊、王家邊、程家邊等村屬沔陽縣康太鄉(xiāng),其余地域?qū)贊h陽縣新灘鄉(xiāng)。

清康熙四年(1665)漢陽縣地域?qū)賾褲扇,包括彭家邊、蔡家邊、傅家邊、蒿地鋪、沙頭、蒿洲,姚湖等村屬嘉魚縣所轄,屬又懷仁里。

光緒三十四年(1908)改屬第一自治區(qū)(魚岳區(qū))。

1930年分屬三縣。

漢陽屬地為姚泗鄉(xiāng)。

1941年為姚荻鄉(xiāng)。

1930年沔陽屬地為平林鄉(xiāng)。

1930年嘉魚屬地田家口屬二區(qū)魚岳鎮(zhèn)。

1946年屬魚岳區(qū)。

1949年5月統(tǒng)屬嘉魚縣第三區(qū)姚坪鄉(xiāng)。

1950年屬嘉魚縣姚坪區(qū)。

1951年屬洪湖縣三區(qū)。

1956年定名燕窩區(qū)。

1958年屬燕窩公社。

1961年恢復燕窩區(qū)。

1975年改稱燕窩公社。

1984年復為燕窩區(qū)。

1987年改為燕窩鎮(zhèn)至今。

隋開皇十七年(597)屬漢津縣。

唐高祖武德四年(621)屬沔洲漢陽郡。

五代十國屬吳和南唐。

宋初,屬荊湖北路漢陽軍。

元世祖至元十四年(1277),屬湖廣行中書省。

明洪武九年(1376)屬湖廣布政使司武昌府。

清康熙三年(1664)屬湖北布政使司。

民國初年,屬湖北省江漢道。

1949年屬沔陽專署漢陽縣。

1951年屬孝感專署漢陽縣。

1956年7月漢陽縣新灘區(qū)大型、北洲、霍家、荻障5鄉(xiāng)劃入洪湖縣燕窩區(qū)。

1958年9月成立新灘人民公社,轄大型、荻障、宋家、霍家四大隊。

1961年5月改為新灘區(qū)。

1975年恢復新灘公社。

1987年更名新灘鎮(zhèn)至今。

明嘉靖二十六年(1548)為“直埠湖泊所”駐地,屬沔陽州。

清雍正十二年(1735)峰口隸屬于沔陽縣咸寧鄉(xiāng)。

清光緒年間(1875-1908)為沔陽縣南鄉(xiāng)。

民國時期(1912-1946)為沔陽縣四區(qū),轄6鄉(xiāng)219保。

1947年12月屬監(jiān)沔民主政府第六區(qū)。

1949年5月,峰口解放,屬沔陽縣十區(qū)。

1951年6月,洪湖建縣,峰口屬洪湖縣第五區(qū),轄白廟、朱新場、簡家口、土京口4鄉(xiāng),同設(shè)縣轄峰口鎮(zhèn)。

1958年9月設(shè)峰口人民公社。

1961年5月改為峰口區(qū)。

1975年3月并為公社。

1984年3月,永豐公社撤銷,合并為峰口區(qū)。

1985年5月復置永豐區(qū),峰口鎮(zhèn)區(qū)合一。

1987年10月,分設(shè)峰口鎮(zhèn)、白廟鄉(xiāng)。

1988年改鎮(zhèn)。

2001年2月,白廟鎮(zhèn)并入峰口鎮(zhèn)至今。

周(春秋·戰(zhàn)國),屬楚地。

秦、西漢,屬州陵縣。

東漢、三國,屬州陵縣。

晉、南北朝時未變。

至隋大業(yè)三年屬沔陽縣,經(jīng)隋末、唐、五代未變。

宋、元及明初,屬玉沙縣。

洪武九年,屬沔陽州。

1912年(民國元年)屬沔陽縣。

1927年—1947年(民國十六年至三十六年)屬沔陽縣第四區(qū)(峰口區(qū))。

1950年屬沔陽縣第六區(qū)。

1951年屬洪湖縣第六區(qū)。

1956年改稱洪湖縣曹家嘴區(qū)。

1958年為曹市公社。

1961年為曹市區(qū)。

1975年復為曹市公社。

1984年恢復曹市區(qū)。

1985年改稱為曹市鎮(zhèn)至今。

宋哲宗元祐元年(1086),府場屬玉沙縣咸寧鄉(xiāng);元至正十五年(1353),屬沔陽府;明太祖洪武九年(1376)屬沔陽;清光緒元年(1875)年間屬沔陽州南鄉(xiāng);民國時期屬沔陽縣府場鄉(xiāng);1951年屬洪湖縣六區(qū);1953年屬曹家區(qū)府場鄉(xiāng);1958年屬曹市公社府場大隊;1961年屬曹市區(qū)府場鎮(zhèn);1964年屬府場公社府場鎮(zhèn);1975年屬曹市公社府場鄉(xiāng);1983年屬曹市區(qū)府場鄉(xiāng);1984年成立府場鎮(zhèn),為縣轄鎮(zhèn);1987年為府場鎮(zhèn)至今。

清光緒年間(1975-1908),分屬沔陽州南鄉(xiāng)。

1929年屬沔陽縣四區(qū)戴市、沙口鄉(xiāng)。

1961年6月屬洪湖縣曹家嘴區(qū)、沙口區(qū)。

1958年屬曹市公社、沙口公社。

1975年設(shè)立戴市公社。

1984年屬戴市區(qū)。

1987年為戴家場鎮(zhèn)至今。

瞿家灣夏商時期屬古云夢澤。

西周屬州國,楚屬容城地。

漢高組元年(前206)屬州陵縣。

北宋乾德三年(965)屬玉沙縣。

宋熙寧六年(1073)屬監(jiān)利縣。

宋元祐元年(1086)復屬玉沙縣。

清順治元年(1644)屬監(jiān)利縣。

清雍正元年(1723)屬玉沙縣。

清道光元年(1821)屬監(jiān)利縣趙湖里。

民國初至1928年屬監(jiān)利縣柳集區(qū)。

1929至1933年屬監(jiān)利縣周老區(qū)柳戴鄉(xiāng)。

1929年至1932年,屬中共湘鄂西省沔陽縣十一區(qū)瞿家灣鄉(xiāng)。

1934年屬監(jiān)利縣四區(qū)(分鹽),1935年至1941年6月屬監(jiān)利縣一區(qū)(毛家口)瞿新聯(lián)保。

1941年7月至1942年5月,屬監(jiān)利縣朱河區(qū)瞿家灣鄉(xiāng)。

1942年6月至1949年4月,屬監(jiān)利縣柳集鄉(xiāng)。

1949年至1952年,屬監(jiān)利縣口區(qū)瞿新鄉(xiāng)。

1953至1955年,屬監(jiān)利縣柳關(guān)區(qū)官窯鄉(xiāng)。

1956年屬監(jiān)利縣柳關(guān)區(qū)樂池鄉(xiāng)。

1957年屬洪湖縣沙口指導組月池鄉(xiāng)。

1958年9月屬沙口公社月池管理區(qū)。

1961年5月屬沙口區(qū)月池公社。

1975年屬沙口公社。

1984年屬沙口區(qū)瞿家灣鄉(xiāng)。

1987年成立瞿家灣鎮(zhèn)至今。

明朝正德十三年(1514)屬沔陽州小沙口。

清同治元年(1862)屬沔陽監(jiān)利縣小沙口。

清光緒元年(1875)屬沔陽州南鄉(xiāng)。

民國二十一年(1933)分屬監(jiān)利縣、沔陽縣。

1951年6月為洪湖縣七區(qū)(小沙口區(qū))。

1958年屬沙口公社。

1961年屬沙口區(qū)。

1975年屬沙口公社。

1984年屬沙口區(qū)。

1987年屬洪湖市沙口鎮(zhèn)至今。

唐屬沔陽縣。

宋屬玉沙。

清屬沔陽州。

民國元年(1912)屬沔陽縣第四區(qū)。

1950年分屬沔陽縣10區(qū)、12區(qū)、16區(qū)。

1951年成立洪湖縣時,分屬四區(qū)、五區(qū)、七區(qū)。

1958年分屬汊河口公社、峰口公社、沙口公社。

1961年分屬汊河區(qū)汪廟公社、花鼓公社、鄭道公社;峰口區(qū)洪善公社、中嶺公社、黃絲南公社、簡市公社;沙口區(qū)洪星公社、下新公社。

1975年分屬永豐公社、萬全公社。

1984年分屬峰口區(qū)花鼓鄉(xiāng)、永豐鄉(xiāng)、簡市鄉(xiāng)、中嶺鄉(xiāng)、鄭道湖鎮(zhèn);萬全直屬鄉(xiāng)黃絲辦事處、洪善辦事處。

1987年分屬萬全鎮(zhèn)、鄭道湖鎮(zhèn)、永豐鄉(xiāng)。

1995年永豐鄉(xiāng)改鎮(zhèn)。

1996年鄭道湖鎮(zhèn)并入永豐鎮(zhèn)。

2001年永豐鎮(zhèn)并入萬全鎮(zhèn)。

清道光十二年(1832)開挖沙嘴河形成汊河口,屬沔陽州咸寧鄉(xiāng)。

清光緒年間(1875-1908)屬沔陽州南鄉(xiāng)。

民國元年(1912)屬沔陽縣南鄉(xiāng)。

民國十八年(1929)屬沔陽縣四區(qū)汊河鄉(xiāng)。

民國三十五年(1946)屬沔陽縣汊溝鄉(xiāng)。

1950年屬沔陽縣16區(qū)(沙口)。

1951年6月屬洪湖縣第四區(qū)。

1957年設(shè)汊河指導組。

1958年設(shè)汊河口公社。

1961年改稱汊河區(qū),下轄鄭道、花古、汪廟、水晶、黃家口、大嶺、汊河7公社。

1975年以原水晶、汊河口公社與郊區(qū)小港公社、峰口區(qū)黃絲南公社5個大隊合并為汊河口公社。

1984年復設(shè)汊河區(qū)。

1987年改稱洪湖市汊河鎮(zhèn)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