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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各縣市區(qū)歷史沿革

唐憲宗元和四年(809),置宿州于埇橋鎮(zhèn)。

民國初期廢宿州為宿縣,屬安徽省。

1948年底,宿縣城解放,設宿城市。

1949年,劃屬宿縣。

1951年,復置宿城市。

1953年,又并入宿縣。

1979年再析出宿縣城關鎮(zhèn)及城郊、城西兩公社置縣級宿州市,與宿縣均屬宿縣地區(qū)行署管轄。

1992年,宿縣和縣級宿州市合并為新的縣級宿州市。

1998年12月6日,國務院(國函〔1998〕102號)批準撤銷宿縣地區(qū),設立省轄宿州市,合并后的縣級宿州市更名為宿州市埇橋區(qū)。

隋開皇十八年(598),改安陽縣為碭山縣,屬宋州梁郡。

唐代先后屬河南道宋州、輝州。

五代后梁升輝州碭山縣為“赤縣”(京師直屬縣);后唐屬單州。

宋代屬京東西路單州。

金代屬南京路單州,改隸歸德府。

元代屬中書省東平路,改屬濟州、濟寧路。

明代屬南京直隸京師徐州。

清代先后屬江南省直隸徐州、江蘇省直隸徐州、淮徐海道徐州府。

民國時期先后屬江蘇省徐海道、江蘇省行政督察銅山區(qū)、江蘇省行政督察第九區(qū)、江蘇省徐州綏靖公署。

1948年11月7日,碭山解放,屬共產(chǎn)黨領導的豫皖蘇三分區(qū)。

1953年2月1日,屬江蘇省徐州專署。

1961年,屬宿縣專署。

1999年,撤銷宿縣地區(qū)行政公署,改設宿州市,碭山縣屬宿州市。

秦代置蕭縣,屬泗水郡。

西漢改泗水郡為沛郡。

東漢西晉屬豫州沛國。

南朝、北朝、東魏均屬徐州沛郡。

北齊廢沛郡,屬徐州彭城郡。

隋開皇六年(586),改為龍城縣,大業(yè)初復改為蕭縣。

唐代屬河南道徐州。

明代屬中都臨豪府。

清代屬徐州。

民國初年屬徐海道。

1928年,屬江蘇省。

1949年解放后置10個區(qū),1個城關鎮(zhèn)。

后幾經(jīng)變更,至1992年,轄23個鄉(xiāng)鎮(zhèn)。

秦代屬泗水郡。

漢代分屬虹、谷陽、符離、夏丘、下邳諸縣領轄。

西晉屬沛國。

東晉屬陽平郡。

南北朝改陽平郡為谷陽郡。

隋初屬彭城郡,后改屬下邳郡。

唐高宗顯慶元年(656),境內分屬虹、蘄兩縣。

宋元祐元年(1086),零壁鎮(zhèn)從虹縣析出置零壁縣,屬宿州,縣名沿用鎮(zhèn)名。

元初復立靈璧縣,仍屬宿州。

清康熙六年(1667),改屬安徽省。

1912年4月,靈璧縣直屬安徽省。

1914年,屬淮泗道。

1927年,廢道,又直屬安徽省。

1949年,靈璧縣屬皖北行署宿縣專區(qū)。

1952年4月,屬安徽省宿縣專區(qū)。

1956年1月,改屬安徽省蚌埠專區(qū)。

1961年4月,靈璧縣復屬宿縣專區(qū)。

此后隸屬關系趨于穩(wěn)定。

1999年5月,宿縣地區(qū)改為宿州市,靈璧縣屬宿州市。

古為淮夷地,堯封禹為夏伯,始邑于此,名夏丘。

西漢置夏丘縣。

唐置虹縣。

清康熙十九年(1680),泗州城沉沒后,州署于乾隆四十二年(1777)移治于虹縣,州縣合一,仍為泗州,虹縣降稱虹鄉(xiāng)。

1912年中華民國成立后,廢州為縣,稱泗縣,直屬安徽省。

1949年4月,恢復泗縣建制,屬皖北行署宿縣地區(qū)。

1952年4月12日,屬安徽省宿縣專區(qū)。

1956年1月12日,屬蚌埠專區(qū)。

1961年4月13日,屬宿縣專區(qū)。

1971年3月29日,屬宿縣地區(qū)。

1979年2月27日,屬宿縣行署。

1999年8月,屬宿州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