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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陽縣各街道鄉(xiāng)鎮(zhèn)歷史沿革

明洪武十五年(1382年),屬納樓長(zhǎng)官司安正里。

明崇禎十二年(1639年),封水塘掌寨。

清順治十五年(1658年),設(shè)五畝掌寨,后又設(shè)五邦掌寨。

民國二十七年(1938年),屬建水縣崇安、瑞云、六合3鄉(xiāng)。

民國三十七年(1948年),五畝、五邦各為獨(dú)立保,直屬建水縣。

1950年,劃入新民縣。

1954年,建立萬漠(今排沙)傣族自治鄉(xiāng)。

1974年6月,由新街公社劃出南沙公社。

1984年,南沙公社改為區(qū)。

1988年1月,南沙區(qū)改為南沙傣族鄉(xiāng)。

1999年4月,南沙傣族鄉(xiāng)改為南沙鎮(zhèn)。

明清朝時(shí),屬臨安府納樓茶甸長(zhǎng)官司領(lǐng)地。

清乾隆元年(1736年),屬臨安府納樓司之敦厚里。

民國十一年(1922年),屬建水縣第九區(qū)所轄敦厚鎮(zhèn)。

1950年,劃入元陽縣稱樹稷區(qū)。

1951年,改稱第一區(qū)。

1970年,劃出紅峰公社(勝村)稱朝陽公社1972年,更名新街公社。

1974年,劃出南沙公社。

1984年4月,新街公社改為新街區(qū)。

1988年,由新街區(qū)改為新街鎮(zhèn)。

2007年10月,勝村鄉(xiāng)并入新街鎮(zhèn)。

明清時(shí),屬納樓茶甸長(zhǎng)官司領(lǐng)地。

清乾隆五十九年(1794)到清末,屬納樓司太和里。

1922—1949年,屬建水縣太和鄉(xiāng)。

1950年,劃入新民縣筱石區(qū)。

1951年,復(fù)稱太和鄉(xiāng)。

1952年,改為太和區(qū)(又稱二區(qū))。

1970年,改為東風(fēng)公社,并劃出曙光(沙拉托)公社。

1972年,改稱牛角寨公社。

1984年4月,牛角寨公社改為牛角寨區(qū)。

1988年1月,牛角寨區(qū)改為牛角寨鄉(xiāng)。

2017年,由牛角寨鄉(xiāng)改為牛角寨鎮(zhèn)。

明清時(shí),屬臨安府納樓茶甸長(zhǎng)官司沙拉托鄉(xiāng)轄地。

清乾隆五十九年(1794年)后,屬納樓甸長(zhǎng)官司太和里和勐弄掌寨永善里所轄。

1922—1949年,屬建水縣太和鄉(xiāng)(又稱第九區(qū))和勐弄鄉(xiāng)沙拉托鄉(xiāng)轄之草果洞等地區(qū)。

1951年,屬新民縣太和鄉(xiāng)和勐弄鄉(xiāng)。

1970年,從牛角寨區(qū)劃出坡頭、漫江河、富寨、阿嘎、草果洞5鄉(xiāng)成立曙光公社。

1972年,曙光公社更名沙拉托公社。

1984年4月,沙拉托公社改為沙拉托區(qū)。

1988年1月,由沙拉托區(qū)改為沙拉托鄉(xiāng)。

明清時(shí),屬臨安府納更山土巡檢轄地。

清嘉慶二十五年(1820年),劃入蒙自縣管轄稱河泥里。

清光緒三十三年(1907年),改稱江外鄉(xiāng)。

民國二年(1913年),劃入個(gè)舊縣稱外西區(qū)。

民國二十二年(1933年),改稱第五區(qū)。

民國二十八年(1939年),第五區(qū)改為和鄰鄉(xiāng)。

1950年,劃入新民縣稱吉如區(qū)。

1951年5月,新民縣改名元陽縣,吉如區(qū)并入納更鎮(zhèn)。

1952年,改稱元陽縣第三區(qū)。

1956年,第三區(qū)改稱新城區(qū)。

1970年,從新城區(qū)劃出,成立勝利公社。

1972年,改稱嘎娘公社。

1984年4月,嘎娘公社改為嘎娘區(qū)。

1988年1月,由嘎娘區(qū)改為嘎娘鄉(xiāng)。

清順治十六年(1659年),屬臨安府轄。

清乾隆四十六年(1781年),劃出14寨歸稿吾土把總管。

清嘉慶二十二年(1817年),劃屬蒙自縣,改為納填里。

清咸豐三年(1853年),改為江外鄉(xiāng)。

民國二年(1913年),劃入個(gè)舊縣稱外西區(qū)。

民國八年(1919年),復(fù)歸蒙自縣第十區(qū)。

民國十三年(1924年),稱納更鎮(zhèn)。

1950年1月,屬新民縣納更鄉(xiāng);同年3月,改為納更區(qū)。

1951年,改為納更鎮(zhèn)。

1956年,設(shè)新城區(qū)(又稱三區(qū))。

1958年,改為東風(fēng)公社。

1970年,改名新城公社,其中劃出嘎娘稱勝利公社。

1983年,改名上新城公社。

1984年4月,改為上新城區(qū)。

1988年1月,由上新城區(qū)改為上新城鄉(xiāng)。

明洪武年間(1368至1398年),屬臨安府納更土巡檢。

清雍古元年(1723年后),屬稿吾土把總轄地。

民國二年(1913年),屬個(gè)舊外西區(qū)。

民國八年(1919年),劃入蒙自縣,分屬第九區(qū)和第十區(qū)。

民國三十年(1941年),分屬納更鎮(zhèn)和稿吾鎮(zhèn)。

1950年,劃入新民縣,分屬納更和稿吾區(qū)。

1951年,分屬元陽縣納更鎮(zhèn)、稿吾鎮(zhèn)。

1956年,分屬逢春嶺區(qū)和新城區(qū)。

1970年,從新城區(qū)、逢春嶺區(qū)劃出5鄉(xiāng)成立小新街公社。

1984年4月,小新街公社改為小新街區(qū)。

1988年1月,由小新街區(qū)改為小新街鄉(xiāng)。

明洪武年間(1368—1398年),屬臨安府納更山土巡檢轄地。

清雍正年間(1723年至1736年),設(shè)置稿吾土把總隸屬臨安府。

清嘉慶二十四年(1819年),劃屬蒙自縣逢春里。

民國二年(1913年),劃入個(gè)舊縣外西區(qū)稿吾鄉(xiāng)。

民國八年(1919年),復(fù)歸蒙自縣第九區(qū)為稿吾鎮(zhèn)。

1950年,劃入新民縣設(shè)稿吾區(qū)。

1952年,稱元陽縣四區(qū)。

1956年,改名逢春嶺區(qū)。

1970年,改逢春嶺公社,劃出大坪公社。

1984年4月,改為逢春嶺區(qū)。

1988年1月,由逢春嶺區(qū)改為逢春嶺鄉(xiāng)。

明至清雍正年間(1723年至1736年),屬臨安府納更山土巡檢轄地。

清雍正元年(1723年),劃屬臨安府稿吾土把總。

清嘉慶二十四年(1819年),劃入蒙自縣屬逢春里。

民國二年(1913年),劃屬個(gè)舊縣外西區(qū)為稿吾鄉(xiāng)。

民國八年(1919年),屬蒙自縣第九區(qū)稿吾鎮(zhèn)。

1950年,劃入新民縣稿吾區(qū)。

1956年,屬逢春嶺區(qū)(四區(qū))。

1970年,從逢春嶺區(qū)劃出成立大坪公社。

1984年4月,改為大坪區(qū)。

1988年1月,由大坪區(qū)改為大坪鄉(xiāng)。

清雍正十三年(1735年),屬臨安府猛弄掌寨轄地。

民國二十七年(1938年),屬建水勐弄鄉(xiāng)。

1950年,劃入新民縣勐弄鄉(xiāng)。

1956年,屬元陽縣第五區(qū)(又稱攀枝花區(qū))。

1970年,改為前進(jìn)公社。

1972年,改稱攀枝花公社。

1974年6月,劃出黃茅嶺公社。

1984年4月,改為攀枝花區(qū)。

1988年1月,由攀枝花區(qū)改為攀枝花鄉(xiāng)。

清雍正十三年(1735年),屬臨安府猛弄掌寨。

民國十一年(1922年),屬建水縣猛弄鄉(xiāng)。

1950年,劃入新民縣猛弄鄉(xiāng)。

1956年,屬元陽縣攀枝花區(qū)(五區(qū))大山、戈它、夕歐3鄉(xiāng)。

1964年,金平縣的普龍寨鄉(xiāng)和土地寨鄉(xiāng)劃入元陽縣五區(qū)(后屬本公社)。

1970年,屬前進(jìn)公社。

1972年,前進(jìn)公社改為攀枝花公社,并劃出大山、黃興寨、夕歐、董棕寨、石門、戈它、普龍寨7大隊(duì)成立黃茅嶺公社。

1984年4月,黃茅嶺公社改為黃茅嶺區(qū)。

1988年,由黃茅嶺區(qū)改為黃茅嶺鄉(xiāng)。

清雍正十三年(1735年),屬臨安府猛弄掌寨領(lǐng)地。

民國二十七年(1938年),屬建水縣猛弄鄉(xiāng)外三里。

1950年,劃入元陽縣猛弄鄉(xiāng)。

1956年,改為黃草嶺區(qū)。

1970年,改為衛(wèi)東公社,并劃出躍進(jìn)(俄扎)公社。

1972年,改稱黃草嶺公社。

1984年4月,黃草嶺公社改為黃草嶺區(qū)。

1988年11月,由黃草嶺區(qū)改為黃草嶺鄉(xiāng)。

清雍正十三年(1735年),屬臨安府猛弄掌寨領(lǐng)地。

民國二十七年(1938年),屬建水縣猛弄鄉(xiāng)外三里。

1950年,劃入元陽縣猛弄鄉(xiāng)。

1956年,屬黃草嶺區(qū)。

1970年6月,從黃草嶺劃出5大隊(duì)稱躍進(jìn)公社。

1972年,改稱俄扎公社。

1984年4月,俄扎公社改為俄扎區(qū)。

1988年1月,由俄扎區(qū)改為俄扎鄉(xiāng)。

明洪武十五年(1382年),屬臨安府納樓茶甸長(zhǎng)官司領(lǐng)地。

清乾隆后,屬臨安納樓茶甸長(zhǎng)官司之永順里、樂善里。

民國二年(1913年),劃屬建水縣南區(qū)(官廳)。

民國二十七年(1938年),屬建水縣永樂鄉(xiāng)。

1950年,劃入新民縣為永樂鄉(xiāng)。

1956年,改稱馬街區(qū)(又稱七區(qū))。

1970年,成立紅旗公社。

1972年,改名馬街公社。

1984年4月,馬街公社改為馬街區(qū)。

1988年1月,由馬街區(qū)改為馬街鄉(xiā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