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循化撒拉族自治縣道幃藏族鄉(xiāng)各村社區(qū)歷史沿革[2]

解放初為立倫村,1955年合作化時稱立倫高級社,1958年公社化時改為立論大隊,1966年文革期間與俄家村合并為星火大隊,1970年分為立倫、俄家大隊,1982年12月4日在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有關規(guī)定重新建立鄉(xiāng),民族鄉(xiāng)為政權的基層單位。

同時,在村級建立了農民群眾自治組織村民委員會,取代了原來的生產(chǎn)大隊,村民委員會下設村民小組,村民小組取代了原來的生產(chǎn)隊。

1984年政社分設時為立倫村村民委員會,沿用至今。

1949年為王家村,1955年合作化時稱王家高級社,1958年公社化時改為王家大隊,1966年文革期間與旦麻村合并,1970年劃分為王家、旦麻大隊,農民群眾自治組織村民委員會,取代了原來的生產(chǎn)大隊,村民委員會下設村民小組,村民小組取代了原來的生產(chǎn)隊。

1984年政社分設時為王家村民委員會,沿用至今。

解放初為三木倉村,1955年合作化時稱三木倉高級社,1958年公社化時改為三木倉大隊農民群眾自治組織村民委員會,取代了原來的生產(chǎn)大隊,村民委員會下設村民小組,村民小組取代了原來的生產(chǎn)隊。

1984年政社分設時為三木倉村民委員會,沿用至今。

解放初為旦麻村,1955年合作化時稱旦麻高級社,1958年公社化時改為旦麻大隊,1966年文革期間與王家村合并,1970年劃分為旦麻、王家大隊,1982年12月4日在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有關規(guī)定重新建立鄉(xiāng),民族鄉(xiāng)為政權的基層單位。

同時,在村級建立了農民群眾自治組織村民委員會,取代了原來的生產(chǎn)大隊,村民委員會下設村民小組,村民小組取代了原來的生產(chǎn)隊。

1984年政社分設時為旦麻村民委員會,沿用至今。

解放初為加倉村,1955年合作化時稱加倉高級社,1958年公社化時改為加倉大隊,1966年文革期間與木洪村合并為興無大隊,1970年劃分為加倉、木洪大隊。

同時,在村級建立了農民群眾自治組織村民委員會,取代了原來的生產(chǎn)大隊,村民委員會下設村民小組,村民小組取代了原來的生產(chǎn)隊。

1984年政社分設時為加倉村村民委員會,沿用至今。

解放初為木洪村,1955年合作化時稱木洪高級社,1958年公社化時改為木洪大隊,1966年文革期間與加倉村合并為興無大隊,1970年劃分為木洪、加倉大隊,1982年12月4日在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有關規(guī)定重新建立鄉(xiāng),民族鄉(xiāng)為政權的基層單位。

同時,在村級建立了農民群眾自治組織村民委員會,取代了原來的生產(chǎn)大隊,村民委員會下設村民小組,村民小組取代了原來的生產(chǎn)隊。

1984年政社分設時為木洪村民委員會,沿用至今。

解放初為牙木村,1955年合作化時稱牙木高級社,1958年公社化時改為牙木大隊,1966年文革期間與鐵尕楞村合并,1970年劃分為牙木、鐵尕楞大隊,1982年12月4日在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有關規(guī)定重新建立鄉(xiāng),民族鄉(xiāng)為政權的基層單位。

同時,在村級建立了農民群眾自治組織村民委員會,取代了原來的生產(chǎn)大隊,村民委員會下設村民小組,村民小組取代了原來的生產(chǎn)隊。

1984年政社分設時為牙木村民委員會,沿用至今。

解放初為吾鐵尕楞村,1955年合作化時稱鐵尕楞高級社,1958年公社化時改為鐵尕楞大隊,1966年文革期間與牙木村合并,1970年劃分為鐵尕楞、吾曼大隊,1982年12月4日在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有關規(guī)定重新建立鄉(xiāng),民族鄉(xiāng)為政權的基層單位。

同時,在村級建立了農民群眾自治組織村民委員會,取代了原來的生產(chǎn)大隊,村民委員會下設村民小組,村民小組取代了原來的生產(chǎn)隊。

1984年政社分設時為鐵尕楞村村民委員會,沿用至今。

解放初為吾曼村,1955年合作化時稱吾曼高級社,1958年公社化時改為吾曼大隊,1966年文革期間與吾曼道村合并,1970年劃分為吾曼、吾曼道大隊,1982年12月4日在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有關規(guī)定重新建立鄉(xiāng),民族鄉(xiāng)為政權的基層單位。

同時,在村級建立了農民群眾自治組織村民委員會,取代了原來的生產(chǎn)大隊,村民委員會下設村民小組,村民小組取代了原來的生產(chǎn)隊。

1984年政社分設時為吾曼村村民委員會,沿用至今。

解放初為克麻村,1955年合作化時稱克麻高級社,1958年公社化時改為克麻大隊,1966年文革期間與夕沖村合并為紅星大隊,1970年分為夕沖、克麻大隊,1982年12月4日在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有關規(guī)定重新建立鄉(xiāng),民族鄉(xiāng)為政權的基層單位。

同時,在村級建立了農民群眾自治組織村民委員會,取代了原來的生產(chǎn)大隊,村民委員會下設村民小組,村民小組取代了原來的生產(chǎn)隊。

1984年政社分設時為克麻村村民委員會,沿用至今。

解放初為夕沖村,1955年合作化時稱夕沖高級社,1958年公社化時改為夕沖大隊,1966年文革期間與克麻村合并為紅星大隊,1970年分為夕沖、克麻大隊,1982年12月4日在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有關規(guī)定重新建立鄉(xiāng),民族鄉(xiāng)為政權的基層單位。

同時,在村級建立了農民群眾自治組織村民委員會,取代了原來的生產(chǎn)大隊,村民委員會下設村民小組,村民小組取代了原來的生產(chǎn)隊。

1984年政社分設時為夕沖村村民委員會,沿用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