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00多年前,有人類在此生息繁衍,屬沈陽新樂下層文化居民,是我國新石器時代重要發(fā)祥地之一。
戰(zhàn)國時,屬燕國遼東郡,治所襄平。
秦、漢,襲燕制,后改稱遼陽縣。
唐代,稱巖州。
遼代,隸屬沈州。
金代,屬石城縣。
元、明兩代,稱石城。
清朝康熙四年(1665年),改遼陽縣為遼陽州,屬奉天府。
民國三年(1914年),改遼陽州為遼陽縣,屬奉天省遼沈道。
1949年,設煙臺區(qū),屬遼陽縣。
1954年,命名為“燈塔初級社”。
1955年,改稱為燈塔。
1968年,遼陽縣并入遼陽市,于境內設立燈塔區(qū)(縣級區(qū)),屬遼陽市。
1980年,撤銷燈塔區(qū),設立燈塔縣,屬遼陽市轄。
1996年,撤銷燈塔縣,設立燈塔市(縣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