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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巖頭事件”舊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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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巖頭事件”舊址
“巖頭事件”舊址為永嘉縣文物保護單位。

1931年下半年,紅十三軍第一團團長雷高升率領(lǐng)紅一團在永(嘉)、仙(居)、青(田)邊境堅持斗爭,國民黨政府視之為心腹之患。次年春,國民黨浙江省保安處成立了“溫州剿匪指揮部”,由一二三旅旅長李杰三兼任指揮官,糾集了國民黨浙保四、五團和當(dāng)?shù)孛駡F共約2000人進行“清剿”,并懸賞1000塊大洋緝拿雷高升。在國民黨瘋狂“圍剿”下,雷高升等的活動范圍日漸縮小,最后被迫退入人煙稀少且極度貧窮的小橫坑一帶山林中,靠食野菜野果度日。國民黨多次放火燒山,情況萬分危急,雷高升英勇頑強,仍不放棄對敵斗爭。國民黨軍隊在多次軍事“進剿”仍未達到目的后,便采取“剿撫兼施”的辦法,將“拔隊進剿”改為“利誘計取、佯予收編、相機解決”的辦法。經(jīng)過精心策劃,以提供新裝備和優(yōu)惠給養(yǎng)為誘餌,誘騙紅軍下山。雷高升在處境極為艱難的情況下,打算利用假受“招安”的辦法,爭取時間,取得武器補給,以便伺機再起,遂于1932年5月23日,帶領(lǐng)70余人來到巖頭東宗祠堂。國民黨軍以“點驗改編”、“照相留念”為名,將紅軍干部和戰(zhàn)士分開,并喪心病狂地用機槍掃射紅軍戰(zhàn)士,22名戰(zhàn)士當(dāng)場犧牲,雷高升等7名骨干則被逮捕押解溫州城區(qū),后遭殺害,這就是紅十三軍歷史上慘痛的“巖頭事件”。

巖頭事件舊址,位于永嘉縣巖頭鎮(zhèn)巖頭村東宗祠堂(也稱金氏宗祠)與巖頭鎮(zhèn)古村落麗水街相鄰。巖頭村在楠溪江中游西畔,距永嘉縣城34公里。東宗祠堂在巖頭村的東面,坐南朝北,前是村道和荷花塘,西面是秀麗的麗水街,東面是停車場。祠堂長40米、寬26米,呈“口”字形建筑。正廳長21米、深12米,兩邊回廊各長18.3米、深7.5米,中間是天井。進入大門后便是一個正方形、邊長5.2米的古戲臺。

巖頭事件舊址東宗祠堂是永嘉縣文物保護單位。

信息來源:中共溫州市委黨史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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