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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巖戈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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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巖戈巴

山巖,藏語為“地勢險惡”之意。位于四川甘孜藏族自治州白玉縣南部,擁有據(jù)說是金沙江上游最大的一片原始森林。江對面是西藏,江這邊是四川。金沙江在這一段是川、藏間的天然河界。湍急的江水與橫斷山脈的崇山峻嶺將這一帶長久與外界隔開,成為一方秘境。山巖與西藏隔江相望,江邊的山道海拔2000多米,湍急的江水和橫斷山脈的崇山峻嶺讓這一帶成了一方秘境。從白玉縣出發(fā)往山巖,整段長56公里的公路上要翻過海拔5000多米的大龍雪山,穿越原始森林、灌木叢、草原、石山和雪峰,還要跨過好幾個氣溫帶和51個回頭急彎……

清代史志載:山巖“恃其地險人悍,

彈丸之地,;儆噍d,朝廷用兵屢矣”。史官們對這一地區(qū)的評價是:“化外野番,不服王化”。直到清末宣統(tǒng)二年(1910年)10月,川滇邊務大臣趙爾豐才派傅嵩率兵五路,在德格土司多吉僧格的支援下,攻克這一地區(qū),將山巖改土歸流,設山巖委員會,使這個歷史上長期獨立的部落終于“王化”。山巖有著種種傳說:有人說山巖民風強悍,民居都是碉堡,密布了望孔和槍眼,長期以來均屬“戈巴”組織維系!案臧汀币话阌纱蟮纳习賾,小的僅7、8戶所組成,既有氏族的特征,又有部落職能,基本上是個父系社會。又有人說,“戈巴”以偷盜、搶掠為主要收入來源,誰搶得最多誰最受尊敬。

傳說待考,但可以肯定的事實是,長久以來山巖是個“獨立王國”,既不受中央王朝管治,地方政府也一直未能將其征服。

1949年以后,山巖才真正安定下來,但仍是白玉縣最貧困的地區(qū)之一。

山巖最為神秘的是它的“戈巴”組織。在色德村,有一個曾為“戈巴”頭子的人——59歲的吉朱。從衣著打扮來看,他與普通山巖居民絲毫無異。他所在的下哥“戈巴”有100戶,分布在四川的白玉、巴塘、理塘和西藏的貢覺等縣,是山巖地區(qū)較大的一個“戈巴”。

吉朱說,在下哥“戈巴”,頭子由大家開會推舉辦事公道、精明能干的人擔任。平時,頭領并無什么特權,財富分配與大家平等,遇到糾紛,起個調(diào)解、仲裁的作用。到了打仗時,頭子便擁有指揮權。下哥“戈巴”還分為9個小系統(tǒng),這9個小“戈巴”相對獨立,遇到大事,則由總“戈巴”頭領統(tǒng)一指揮。

吉朱不諱言,山巖地區(qū)在50年代以前械斗頻繁。一般原因是家族仇恨、婚姻糾紛、草場糾紛、偷盜、搶劫等等。械斗中戰(zhàn)死者必須火葬,骨灰一般和著土放入瑪尼堆中,也有撒入江中、撒在鮮花盛開時的草場或風景優(yōu)美的懸崖下的;鹪岬牡攸c也靠打卦,究竟在哪里要視卦象而定,房前屋后、戰(zhàn)死者陣亡之處均可。正常死亡的人一般要停尸一、兩年后再擇吉日火化。除了火葬,山巖還有土葬、水葬等等。但奇怪的是,這里并不存在藏區(qū)最普遍的-。

在山巖,還有樹葬:13歲以下的小孩夭折后,先將小孩按出生時的樣子捆牢,再放入剛能裝下尸體的木箱中,然后打卦找個吉時吉地,再掛到大樹枝上。樹葬一般較為集中,遠看好像一個個蜂蛹。這種葬法在火龍山另一側的白玉縣蓋玉鄉(xiāng)更為普遍,據(jù)說可以鎮(zhèn)住短命鬼來投胎,防止再死一個孩子。

“戈巴”組織基本上是個男人世界,婦女沒有發(fā)言權,非迫不得已也不會參與戰(zhàn)事,地位可謂十分低下。以往婦女分娩時只能以牛圈為產(chǎn)房,產(chǎn)后也不得靠近火塘、廚房。孩子滿月后才能搬回原來的住處。女孩子的婚姻一般由父親作主,“戈巴”頭子擁有最后的決定權。女人出嫁后,如果連生兩三個女孩,丈夫就有權再娶一個妻子。

山巖的民居,一律是碉堡式的建筑,6大間、4層,其雄姿和占地面積不亞于青藏高原上一些偏僻縣城的政府辦公樓。碉樓非常結實,墻厚1米以上,底層是牛馬圈,第2層為廚房,第3層住人,第4層是倉庫。樓頂是平臺,極目四望,周圍的動靜盡收眼底。樓層之間用圓木搭成的樓梯相連,拿掉梯子,那可就是“一夫當關、萬夫莫開”了。建造這樣一幢房屋,非四五年時間不可。碉房內(nèi)的水缸非常的大,所儲生活用水可維系家人一月之用,正是高筑墻、廣積“水”的體現(xiàn)。

山巖鄉(xiāng)的-廟在藏區(qū)見應該說是最小最簡單的寺廟,遠遠看上去與普通民房無異甚至還不如有些山巖居民的碉樓住房氣派。山巖人一般都信紅教尼瑪派,但與別處不同的是,此地念經(jīng)一般很少找-,大家一邊喝酒一邊自己把經(jīng)念完。而在山巖以外的其他藏族地區(qū),舉行佛事活動要念經(jīng),請-是必不可少的。

每次戰(zhàn)事前,“戈巴”全體成年男子必聚在一起殺牛、煮酒,喝完酒后最重要的儀式是發(fā)誓,再一個就是打卦卜吉兇。打卦也是自己完成,工具和程式都非常簡單,一串念珠或一個石子就行了。打卦不僅用于卜吉兇,還可代擇莊稼播種、收成的良辰吉日。

山巖另一與眾不同之處是這里獨有的自制藏白酒,這是一種烈性酒。山巖三分之一以上的青稞都用來釀酒,家家都有釀酒工具。同時,山巖還有具久遠歷史的定期舞會傳統(tǒng),這也是其他藏族地區(qū)所沒有的。

山巖還有另一位“戈巴”頭子——夏鍋“戈巴”多杰翁雄。夏鍋是擁有50多戶人家的“戈巴”,有3個頭目,但以多杰翁雄的權力最大,擁有絕對的發(fā)言權。多杰翁雄當上頭領是代頭目、他的親叔叔指定的。夏鍋“戈巴”頭目地位的確立,有一個選舉或者說通報儀式,一般與上代頭目的喪事同時進行。在宣布上一代頭目臨終遺言后,被指定的新人便會接受上代傳下來的象征權利的物品,可能是一本經(jīng)書、一個飛鏢、一尊佛像等屬本土“戈巴”最珍貴的東西,新頭目即告產(chǎn)生。

夏鍋“戈巴”各戶之間的聯(lián)系,主要通過兩次聚會來進行。一次是7月初在宗果神山聚會5天,全體進行賽馬、賽跑、摔跤、拔河,優(yōu)勝者給予獎勵。另一次是11月在頭目家中,每戶最少要來一人,全部集中,大家擺酒席、唱歌、跳舞、談古論今后,由多杰翁雄總結“戈巴”最近的發(fā)展形勢和處理糾紛。夏鍋“戈巴”規(guī)定,組織內(nèi)各戶之間的吵架生病每一次罰款人民幣200元,打架一次罰款人民幣600元。錢物由無理的一方交付有理的一方。聚會的開支大家分擔。多杰翁雄的頭目地位雖有世襲成分,但無經(jīng)濟特權。若日子過得不好時,其他人會主動資助一些。

山巖現(xiàn)在已經(jīng)通了公路,還建了衛(wèi)星轉播站,讓村民看上電視,了解外面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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