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會館又稱“寶安公所”。建于清同治七年(1868),是清代東莞商人在新安縣設(shè)立的商會會所。建筑面積53平方米,內(nèi)仍保存有修建“寶安公所”時立的4塊石碑。
保護現(xiàn)狀:1996年南山區(qū)政府出資進行了整修�,F(xiàn)有新安故城管理處負責管理。
1984年9月公布為市級文物保護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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