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龍福社位于涵江區(qū)梧塘鎮(zhèn)楓林村林外自然村,年代為清,為莆田市第九批市級文物保護單位。
始建于明代,清代重建,近年重修。坐東朝西偏南,單進合院式建筑。通面闊9.6米,通進深18米,建筑面積173平方米。土木結構,懸山頂。中軸線上依次分布前殿、天井、大殿。大殿面闊三間,進深四柱,抬梁式木構架。存清道光十五年(1835)“捐舍碑”1通。主祀尊主明王。為研究清代里社建筑提供了寶貴的實物資料,具有較高的歷史、藝術和科學價值。
保護范圍:東至小巷,西南至楓林小學操場,南與村部同墻,北至宮房、操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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