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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延邊州延吉市歷史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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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代屬海蘭路總管府,明錫璘衛(wèi),布爾哈圖衛(wèi),精河衛(wèi);清初為無人之地;清康熙十六年(1677)清政府將興京以東,伊通州以南,圖們江以北地區(qū)作為清朝發(fā)祥地,定為封禁區(qū),延吉市屬于這個地區(qū)之內(nèi),稱南荒圍場;清光緒四年(1878)吉林將軍對敦化一帶的私墾地實行領(lǐng)照開墾,并于1880年在南崗等處試行招墾;清光緒七年(1881)吉林將軍奏淮廢除禁山圍場,在南崗設(shè)招墾局,招民墾荒,屬琿春副都統(tǒng)管轄;1890年招墾局改為撫墾局后,南崗人煙匯集,逐漸形成小鎮(zhèn),稱為局子街;1902年設(shè)延吉廳,治于局子街,專理民政;1909年升延吉廳為延吉府,屬于吉林東南路道;1912年改為延吉縣;1913年2月改吉林省東南路兵備道臺公署為吉林省東南路觀察署,管轄八個縣,其中延吉縣是由延吉府改而成之,局子街屬于延吉縣;1943年4月將原歸延吉縣管轄的延吉改為偽“間島省”的直轄市,稱“間島市”;1945年解放后成立延吉縣政府,并將延吉市劃歸延吉縣管轄;1952年9月3日正式成立延邊朝鮮族自治州;1953年延吉市從延吉縣劃出,屬自治州的直轉(zhuǎn)市。

名稱沿用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