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為息國地。
春秋為楚邑。
秦屬潁川郡。
西漢置新息縣,屬汝南郡。
東漢為新息侯國。
又分地置褒信縣,后為褒信侯國。
三國魏屬豫州汝南郡。
晉復(fù)為新息縣,屬汝南郡。
南朝宋分為南、北新息縣。
北魏太和十九年(495)置東豫州于新息。
南北朝時期新息屬汝南郡,苞信縣先屬東新蔡郡,后屬新蔡郡及長陵郡,長陵縣先屬新蔡郡,后屬長陵郡。
梁大通元年(527)改屬西豫州。
太清元年(547)改屬淮州。
東魏武定七年(549)復(fù)置東豫州。
北齊沿襲未變。
北周大象元年(579)改屬息州。
隋大業(yè)初廢息州,新息、褒信2縣屬汝南郡。
唐武德四年(621)復(fù)置息州。
貞觀元年(627)屬蔡州汝南郡。
五代沿襲未變。
北宋屬蔡州。
南宋紹興十一年(1141)屬金。
金泰和八年(1208)屬息州。
元中統(tǒng)三年(1262)二月廢息州,十二月復(fù)置。
元至元三十年(1293)屬河南省汝寧府。
明洪武四年(1371)二月屬中都臨濠府,不久息州降為縣,屬穎州。
明洪武七年(1374)屬汝寧府。
明洪武十三年(1380)屬光州。
清初屬南汝光道。
清雍正二年(1724)屬光州(直隸州)。
1913年屬豫南道。
1914年屬汝陽道。
1927年道廢,直屬河南省。
1928年河南省第三行政區(qū)。
1932年屬河南省第九行政督察區(qū)。
1949年屬潢川專區(qū)。
1952年屬信陽專區(qū)。
1969年屬信陽地區(qū)。
1998年屬信陽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