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為呂國地。
周封申伯于此,稱申伯國。
春秋時楚滅申建宛邑,始稱宛。
戰(zhàn)國屬韓。
周赧王二十四年(前291)秦伐楚拔宛。
秦昭襄王三十五年(前272)設宛縣,為南陽郡治。
西漢繼之。
王莽時改南陽郡稱“前隊”,改宛縣為南陽縣。
東漢復舊,宛縣仍屬南陽郡轄。
魏晉南北朝時為南陽郡和南陽國,宛縣屬焉。
后周并宛縣入上陌,曰上宛縣。
隋初置南陽縣。
唐初于南陽置宛州,領南陽縣。
貞觀十七年(643)廢宛州,南陽復屬鄧州。
宋代南陽縣屬鄧州。
金以鄧州為武勝軍節(jié)度制。
南宋寶慶二年(1226)置申州治南陽。
元升申州為南陽府,俱領南陽縣。
明、清兩代悉沿制,南陽縣屬南陽府轄。
1914年廢南陽府,南陽縣改屬汝南道,后道廢,南陽縣屬省。
1933年為河南省行政督察第六區(qū)。
1949年屬南陽專區(qū)。
1960年南陽縣并入南陽市(縣級)。
1961年南陽縣、市分設。
1969年屬南陽地區(qū)。
1994年撤南陽縣改設宛城區(qū),屬南陽市(地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