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2年根據(jù)〔1962〕鄭辦字第092號文批準建立定名二十二街坊居委會。
1986年根據(jù)上政〔1986〕78號文將二十街坊居委會分為二十二街坊一居委會、二十二街坊二居委會、二十二街坊三居委會、二十二街坊四居委會。
1988年根據(jù)上政〔1988〕24號文將二十二街坊一居委會更名為中心路西居委會、二十二街坊二居委會更名為曙光街居委會、二十二街坊四居委會更名為黎明街居委會。
2002年4月25日因上街區(qū)重新劃分社區(qū),中心路西居委會、曙光街居委會、黎明街居委會合并成立朝陽街社區(qū)居民委員會,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