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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龍江齊齊哈爾市泰來縣塔子城鎮(zhèn)歷史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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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金、元代屬泰州轄地(一說遼、金泰州故址),明代屬奴兒干都司朵顏衛(wèi),清初屬扎責特旗,至清末瀕于頹廢,清光緒三十二年(1906)黑龍江將軍在此設大責廳分防經(jīng)歷,城內僅十余戶人家。

中華民國成立后,1913年3月,改分防經(jīng)歷為警察事務所。

翌年3月,劃歸泰來設治局管轄,7月將塔子城警察事務所改為塔子城佐治局,9月決定移駐武興改為武興佐治局。

1917年1月,泰來設治局升置泰來縣后,4月改佐治局為武興縣佐,設有縣佐公署。

由于塔子城人民一再呈請力爭“名雖已更,地方依舊”,縣佐仍駐塔子城。

1927年5月,泰來縣將塔子城劃為第三區(qū)。

1929年2月撤銷武興縣佐。

東北淪陷后,始為泰來縣第三區(qū),旋改第三保,后改塔子城村。

1945年“九三”抗日戰(zhàn)爭勝利后,1946年2月,設置第二區(qū),并為區(qū)政府駐地。

1901年11月,設置塔子城鎮(zhèn)。

1958年9月,改稱塔子城人民公社。

1984年3月,改為塔子城鎮(zhèn)。

名稱沿用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