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現(xiàn)在的位置 : 海南省 > 文昌市

海南省文昌市歷史沿革

[移動版]

文昌市之名的含義為“偃武修文”,即“停止武備,修明文教”之意。

[25]新石器時代,文昌是百越支族先民活動的地方。

[25]唐虞時,為南交;夏商周時,為揚越之南裔;秦時,為象郡之外徼。

[25]漢代,元封元年(前110年),置紫貝縣,邑治設(shè)在紫貝嶺之陽,屬珠崖郡;初元三年(前46年),邑治并入朱盧縣,屬合浦郡;建武十九年(前43年),邑治并入珠崖縣,轄屬關(guān)系不變。

[22]三國時期,吳赤烏年間(238年—249年),邑治并入朱盧縣,屬珠崖郡。

[22]魏晉南北朝時期,晉太康元年(280年),并入朱盧縣,屬交州;北朝劉宋元嘉八年至蕭齊末(431年—502年),并入玳?h,屬珠崖郡;北朝梁大同元年至陳末(535年—589年),并入崖州,屬廣州刺史。

[22]隋代,大業(yè)三年(607年),置武德縣,屬珠崖郡。

[22]唐代,武德五年(622年),改平昌縣,屬崖州;貞觀元年(627年),改文昌縣,轄屬關(guān)系不變。

[22]五代十國時期,南漢顯德五年(958年),為文昌縣,屬崖州。

[22]宋代,開寶四年(971年),為文昌縣,屬崖州。

[22]元代,至元十五年(1278年),為文昌縣,屬瓊州路安撫司;天歷二年(1329年),改屬乾寧軍民安撫司;至正末(1368年),縣名、轄屬關(guān)系不變。

[22]明代,洪武元年(1368年),為文昌縣,屬瓊州府;洪武三年(1370年),縣名、轄屬關(guān)系不變。

[22]清代,順治九年(1652年),為文昌縣,屬瓊州府。

[22]中華民國時期,民國元年(1912年),為文昌縣,屬瓊崖綏靖處;民國十年(1921年),改屬瓊崖行政專員公署;民國十五年(1926年),改屬瓊崖行政委員會;民國十七年(1928年),改屬廣東南區(qū)善后委員會公署;民國二十五年(1936年),改屬廣東省第九區(qū)行政督察專員公署;民國三十五年(1946年),改屬廣東省政府主席瓊崖辦事處。

[22]1949年,為文昌縣,屬海南特別行政區(qū)。

[22]1950年,改屬海南軍政委員會。

[22]1951年,改屬廣東省人民政府海南行政公署。

[22]1968年,改屬海南行政區(qū)革命委員會。

[22]1980年,改屬海南行政區(qū)公署。

[22]1984年,改屬海南行政區(qū)人民政府。

[22]1988年,改屬海南省。

[22]1995年11月,撤銷文昌縣,設(shè)立文昌市(縣級市),文昌市行政區(qū)域同原文昌縣行政區(qū)域,轄屬關(guān)系不變。

[22]1997年7月,文昌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和市政協(xié)從文城鎮(zhèn)遷往清瀾鎮(zhèn)清瀾經(jīng)濟開發(fā)區(qū)辦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