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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佛山市高明區(qū)更合鎮(zhèn)歷史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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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5月,經(jīng)廣東省人民政府批準(zhǔn),撤銷更樓鎮(zhèn)、合水鎮(zhèn),設(shè)立更合鎮(zhèn),名稱沿用至今。

更樓鎮(zhèn):明、清時,屬景順鄉(xiāng)。

新中國成立前,屬第二警區(qū)。

新中國成立后,屬高明第二區(qū);1952年5月改屬第十一區(qū);1954年6月改屬第二區(qū);1956年初高明第二區(qū)改稱合水區(qū);1957年2月撤銷合水區(qū),分別設(shè)置高村鄉(xiāng)、仁安鄉(xiāng)、巨泉鄉(xiāng)、民安鄉(xiāng)、合水鄉(xiāng)、更樓鄉(xiāng);1958年9月,建立更樓公社,10月并入合水公社;1959年6月復(fù)置更樓公社;1983年11月,改稱更樓區(qū);1986年改稱更樓鎮(zhèn)。

2003年,撤銷佛山市高明區(qū)新圩鎮(zhèn),將新圩鎮(zhèn)(除苗逕村委會)并入更樓鎮(zhèn);2005年5月,經(jīng)廣東省人民政府批準(zhǔn),撤銷更樓鎮(zhèn)、合水鎮(zhèn),設(shè)立更合鎮(zhèn)。

合水鎮(zhèn):明、清時,屬景順鄉(xiāng)塘華、高村、馬鞍、布社、小洞等都。

新中國成立前,屬第二警區(qū)。

新中國成立后,屬高明第二區(qū);1956年初,高明第二改稱合水區(qū);1957年2月撤銷合水區(qū),分別設(shè)置高村鄉(xiāng)、仁安鄉(xiāng)、巨泉鄉(xiāng)、民安鄉(xiāng)、合水鄉(xiāng)、更樓鄉(xiāng);1958年9月,建立合水公社,10月與更樓公社合并仍稱合水公社;1959年6月復(fù)置更樓公社,同時將川塘、聯(lián)群、金洋、鳳凰劃歸合成農(nóng)場管轄。

1983年11月改稱合水區(qū);1986年11月改稱合水鎮(zhèn)。

2005年5月,經(jīng)廣東省人民政府批準(zhǔn),撤銷更樓鎮(zhèn)、合水鎮(zhèn),設(shè)立更合鎮(zhè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