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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肅省甘南州卓尼縣歷史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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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秦、漢時縣境屬臨洮縣地,歸隴西郡所轄;三國時縣初屬魏雍州地,仍設(shè)隴西洮陽縣,旋改為秦州隴右郡臨洮縣。

以后西晉、東晉、十六國、前秦、南北朝、北周、隋唐至明洪武年間,歷代建置廢置變更頻繁。

明永樂十六年(1418),朝廷受卓尼吐蕃后裔頭人些地為土官指揮僉事,管理部分番族部落,實行土司制。

清乾隆改衛(wèi)為廳,土司仍沿明制。

1913年,甘肅省政府作出了取締土司制度的決定,卓尼轄地歸臨潭縣統(tǒng)領(lǐng),但民國政府改土歸流的政策未動搖土司的統(tǒng)治地位。

1937年,“博峪事件”爆發(fā),卓尼設(shè)治局成立。

1944年,洮岷路保安司令部接受整編,第一個非土司制的國家行政建置始在卓尼立足,與兼理軍政之洮岷路保安司令部并駕齊驅(qū),隸屬于甘肅省第一行政督察區(qū),專員公署設(shè)在岷縣。

1949年9月11日卓尼轄區(qū)解放,1950年楊復(fù)興宣布廢除土司制度,1950年5月25日,設(shè)置卓尼自治區(qū)建制,直屬甘肅省。

1955年8月25日,卓尼自治區(qū)改為卓尼縣,沿用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