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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肅省酒泉市金塔縣歷史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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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元前121年建立酒泉郡。

公元前111年,在今金塔境內(nèi)設(shè)會(huì)水縣,屬酒泉郡。

公元9年,王莽時(shí)期,改會(huì)水縣為蕭武縣。

晉惠帝元康五年(295),復(fù)名會(huì)水縣。

南朝宋武帝永初二年(421),北涼沮渠牧犍在縣境西部建立牧莊,稱“王子莊”。

北魏孝昌二年(526),廢會(huì)水縣,按水系將縣境西部并入酒泉;將縣境東部并入張掖。

隋煬帝大業(yè)三年(607),裁肅州為福祿縣(轄金塔縣全境),并入張掖郡。

唐太宗大歷元年(766)后,今金塔縣全境被吐蕃控制,咸通十三年(872),今金塔縣全境被甘州回鶻控制。

宋太祖建隆元年(960),今金塔縣全境由“歸義軍”管理。

宋仁宗寶元元年(1038),今金塔縣境西部置番禾郡,東部隸鎮(zhèn)夷郡。

元世祖至元七年至十五年(1270-1278),今金塔縣境東部屬甘州路,西部屬肅州路。

明太祖洪武九年至二十八年(1376-1395),今金塔縣境東部置威遠(yuǎn)衛(wèi),今金塔縣境西部置威虜衛(wèi)。

清雍正三年(1725),今金塔縣境東部置高臺(tái)縣。

雍正七年(1729),今金塔縣境西部置肅州直隸州王子莊分州。

雍正十三年(1735),今金塔縣境東部設(shè)毛目城屯田縣丞(高臺(tái)分縣)。

1913年,改肅州直肅州王子莊分州為金塔縣,改高臺(tái)分縣為毛目縣。

1929年,改毛目縣為鼎新縣。

1949年9月26日,金塔縣、鼎新縣和平解放。

1956年3月,鼎新(原毛目)縣并入金塔縣。

1958年,成立四個(gè)人民公社,1959年元月,金塔、酒泉兩縣合并建立酒泉市,1962年金塔縣恢復(fù)建制。

金塔縣隸屬甘肅省酒泉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