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原系長汀縣轄,位于長汀南部,地勢比較向陽開闊,故名南陽。
宋元時屬汀州、臨汀郡;明屬汀州府;清為汀州府平原里;土地革命時設(shè)南陽區(qū)蘇,1930年6月在龍?zhí)飼海ìF(xiàn)南陽中心小學(xué))召開紅四軍前委和閩西特委聯(lián)席會議;民國為長汀縣第四區(qū);1949年解放初屬長汀縣三平區(qū);1950年8月為長汀縣第八區(qū);1958年1月從長汀縣劃入上杭縣轄,稱三平區(qū),設(shè)南陽、涂車、黃羅三個鄉(xiāng),同年9月合并為南陽鄉(xiāng),10月公社化,稱南陽公社;1961年6月劃分為南陽、南上、涂車、黃羅四個公社;1965年4月又合并為南陽公社;1968年10月稱南陽公社革委會;1980年6月稱南陽公社管委會;1984年9月稱南陽鄉(xiāng);1988年12月稱為南陽鎮(zhèn)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