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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宣城市涇縣歷史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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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代,秦王政二十四年(前223),滅楚國,翌年,平江南,置涇縣,屬會稽郡。

秦末,屬鄣郡。

不久,屬廬江郡。

西漢元狩二年(前121)七月壬子,改屬丹陽郡。

東漢永和四年(139),屬宣城郡。

建和元年(147年),仍屬丹陽郡。

西晉太康元年(280),今縣境涇縣、安吳2個縣,屬宣城郡。

隋開皇九年(589),安吳縣并入涇縣,屬宣州。

大業(yè)三年(607年)四月,屬宣城郡。

宋元明清,涇縣先后隸屬寧國路、宣州府、寧國府等。

1912年1月,廢道、府,涇縣屬安徽省。

1914年6月2日,涇縣屬安徽省蕪湖道。

1928年直屬安徽省。

1932年4月2日,涇縣屬安徽省第九區(qū)。

10月10日,涇縣改屬安徽省第九專區(qū)。

1940年5月,8月6日,第九專區(qū)改為第六專區(qū)。

1949年10月1日建國,屬皖南人民行政公署宣城專區(qū)。

1952年3月28日,改屬皖南人民行政公署蕪湖專區(qū)。

1971年3月29日,蕪湖專區(qū)改稱蕪湖地區(qū),涇縣屬之。

1980年2月,蕪湖地區(qū)改名宣城地區(qū)。

涇縣仍屬之。

2000年6月25日國務(wù)院批準:撤銷宣城地區(qū)和縣級宣州市,設(shè)立地級宣城市,涇縣屬之至今未變。